一、項目概況
(一)項目編號:閔采詢2010-008
(二)項目名稱:磨漿機、清洗機項目
(三)項目內容:本項目共分為二個包件
包件一:磨漿機,財政預算為13萬元;
包件二:清洗機,財政預算為12萬元。
(四)各投標人可選擇以上任一包件或兩個包件進行投標.
二、投標資格
(一)必須按照《上海市政府采購制造商登記及誠信管理(暫行)辦法》完成登記,未完成登記的制造商,必須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;
(二)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按時年檢的合法企業;
(三)投標人必須具有和本項目相符合的相關的經營范圍;
(四)必須為產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權的唯一代理商;
(五)能提供良好的技術服務;
(六)投標人若為福利企業,根據上海市財政局《關于落實政府采購優先購買福利企業產品和服務的通知》(滬財庫〔2009〕19號)及閔財庫〔2009〕15號的規定,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福利企業的產品和服務。福利企業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,并獲得福利企業證書的企業;
(七)本項目不采購進口產品。
三、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
(一)企業法人營業執照(原件及復印件一份);
(二)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(原件)及委托人身份證(原件及復印件一份);
注:以上復印件(A4)均應加蓋公章,原件審閱后將退回。以上要求如有缺漏,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其報名。